科研处是负责学院科研管理、学术交流的职能部门,在院长、主管院长的领导下,履行以下主要职责:
1.负责贯彻党和国家有关科研工作的方针、政策、法规;实施和完成上级科研管理部门的具体规定和目标任务;主持制订学院科研发展规划;制订学院科研管理工作制度和文件。
2.负责各级各类纵向研究课题的申报、过程管理、成果验收提交等常规工作。
3.负责组织各级各类科研成果的评奖活动。
4.负责学院科研工作的考核和校级优秀科研成果奖的评选工作。
5.负责编制学院科研经费预算以及经费的管理、使用、审批等工作。
6.负责科研项目的材料整理、归档、统计、上报等工作。
7.负责横向课题的开发、组织和管理工作。
8.完成上级科研主管部门和校长、主管校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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